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关于对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七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以及《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南工校研〔2017〕12号)的规定,陈等6名博士研究生系2015年9月及以前入学、沈等29名硕士研究生系2018年9月及以前入学,截止2024年6月30日,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达到毕(结)业条件。2024年7月11日,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上述35名研究生(详见附件)作退学处理,特此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20日至2024年9月17日,公告期满视为退学处理意见已送达。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百度百家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