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要开市内免税店了!在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中,位于南京建邺区的南京外汇商品免税店将“变身”南京市内免税店,记者在现场探访看见,该店已处于“升级改造”状态。
暂停营业公告
通知:南京外汇商品免税店“上榜”新名单
近日,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了现有市内免税店和可转型为市内免税店的外汇商品免税店名单。其中,南京建邺区的外汇商品免税店上榜,备受市民关注。
此外,还有青岛、重庆、合肥等其他12家外汇商品免税店转型为市内免税店,以及广州、成都、深圳等8个城市各设立1家市内免税店,加上现有的北京、上海、三亚等6家市内免税店,一共将有27家市内免税店。
店内产品已清空
现场:店铺贴公告“暂停营业中”
南京上榜的外汇商品免税店位于建邺区江东中路,属于元通商圈,从元通地铁站5号口出来,步行500米就到了。这家店运营情况究竟怎么样? 8月29日中午,记者来到该店时,透过玻璃门,发现店内产品基本清空,只剩货架和广告牌。随后,记者看到门上张贴了店铺暂停营业公告。公告显示,因公司经营调整,本店将于2024年8月31日起暂停营业。至于是否开业、何时开业,公告并未明确,只表示“期待在未来的日子里,以新的形式与大家重逢”。落款日期为8月1日,单位为国药中服免税南京市内店。
记者拨打了公告上面的咨询电话,电话显示为中服免税上海店,工作人员表示“不是不开,目前只是升级改造,具体的以公告为准。”而当记者询问什么时候再开、后面是否会升级改造为市内免税店,对方表示,“肯定会开,其他我这边没有消息,具体以当地发布的公告为准。目前,是让我们上海店帮忙转接电话。”随后,记者咨询了金奥商场服务台,工作人员表示“商场目前接到的通知是开到这个月底,后面是否再开的话还没有接到通知。”
此外,记者注意到,该店的微信公众号“国药中服免税南京店”最新推送消息日期是7月19日。
开业5年,曾设置完税区
时间回到2019年9月28日,中服免税南京店正式对外试运营。按照规定,持护照入境年满16周岁的中国籍旅客,自入境之日起180天内(以中国边检出入境章和出入境记录凭证为准),均可凭本人护照在该店购买海关规定的限值限量范围内的免税外汇商品。
根据公众号显示,2022年6月27日,“中服免税南京市内店”认证“国药中服免税南京店”。实体店招牌也改为了“国药中服免税”,同年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该家免税店设置了完税区。完税品是指完税后的商品,税费不需要顾客承担。与免税商品相比,完税商品无需护照,便可直接购买。
虽然建邺区这家免税店处于暂停营业状态,记者注意到,今年7月初,CNSC国药中服南京机场出境免税店全面开业。
市民:希望商品又好又便宜
未来如何变身市内免税店?南京市民们都很关注。“希望产品品牌、种类再多些,给消费者更多选择。”90后朱女士是这家店的常客,“主要化妆品、护肤品买的比较多,价格比专卖店肯定便宜不少,但从种类来说,还需要提高竞争力。”
“市内免税店给予了消费者更多充足的购物时间,‘办法’鼓励销售国货‘潮品’,这一举措的实施,能让外国人把中国的好产品带回去,让中国人把中国的好产品带出去,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好产品走出去。”90后南京市民张女士表示。
“现在来中国旅游的外国游客越来越多,市内免税店的设立能够提高旅游舒适感。促进消费的同时,还能传播中国文化。”80后南京市民王先生期待,南京的市内免税店早日营业,“如果到时候有含南京特色的产品上架,就更好了。”
不过,也有市民发出疑问,“之前凭着180天内的入境记录,可以在这家免税店购买产品。转型为市内免税店后,是不是意味着无法像之前那样购物?”
政策延伸:
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4年10月1日起,按照《市内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市内免税店管理工作。
与在机场、港口等跨境枢纽开设的免税经营场所不同,市内免税店是指经国务院批准,按规定设立在市内,向即将出境的旅客销售免税商品的商店。市内免税店应当在口岸出境隔离区内设立免税商品提货点。免税商品提货点不得设立在口岸进境隔离区内。旅客应当在免税商品提货点提取市内免税店所购免税商品,并一次性携带出境,不允许寄存在口岸并于进境时提货。
谁能去市内免税店购物呢?持出入境有效证件即将于60日(含)内搭乘航空运输工具或国际邮轮出境的旅客(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籍旅客)可去市内免税店购物。
在市内免税店购物应符合哪些条件呢?旅客可持出入境有效证件,并已购买出境机票或国际邮轮船票,在即将离境口岸所属城市的市内免税店购物。最后旅客本人凭购物凭证、出入境有效证件在免税商品提货点提取免税商品。
旅客在市内免税店购买免税商品有限额吗?旅客在市内免税店购买免税商品不设购物限额,但应当符合海关关于旅客携带行李物品进出境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的规定。如果将所购免税商品携带出境后,再次携带进境的,按照进境物品管理,照章征(免)税。
需要注意的是,旅客已经购买的免税商品属于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南京夜生活/紫牛新闻记者 姜婧仪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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