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南京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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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房屋坏了,就需要进行修缮,当然这也需要一定的资金。如果未雨绸缪在房屋之前就进行房屋修缮基金的缴纳,那么就有所准备,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这篇文章,2020南京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标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一、2020南京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标准
- 法律规定
- 按照《物权法》和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或管理单位申请支取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业主户数和建筑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以将维修资金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
-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
- 二、缴纳标准
- 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 三、如何使用
- 房屋维修资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工程。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电梯、外立面、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
- 1、维修资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 2、维修资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无风险的理财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 通过学习了法律快车小编带来的这篇文章,我们了解到了2020南京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怎样的。根据相关法,商品房在销售时,购买者与售房者应该签订有关维护基金缴纳的约定。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总结,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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