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南京人才落户政策确定延长一年!
- 2020年2月25日,南京市公安局会同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继续实施《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
- 《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的实施办法》于2018年3月1日开始实施。继2019年顺延文件有效期一年后,今年我市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实施,自2020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
- 申请人才落户的具体程序:
- 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 (一)入户申请书;
-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 在国(境)外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 (一)入户申请书;
-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 (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 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 (一)入户申请书;
-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 (三)市人社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
- 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 (一)入户申请书;
-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 (三)市人社部门出具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书》(技能类)。
- 南京人才落户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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